一、主办单位:安顺学院
二、承办单位:体育学院 安顺学院工会
大学公共体育教学部
三、冠名单位:中国农业银行安顺分行
四、协办单位:以最终《安顺学院第十届体育文化节商务合作备案》为准
五、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时间:2025年9月至11月
(二)地点:安顺学院体育场、安顺学院室外(室内)篮球场、安顺学院全民健身体育馆
六、竞赛分组
(一)本科组(男子、女子)
(二)体育专业组(男子、女子)
(三)教职工组(男子、女子)
七、竞赛项目
(一)本科组、体育专业组
1.田径14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女)、3000米竞走(男)、5000米、10000米(男)、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8×100米混合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男:7.26公斤,女子:4公斤)。
2.群体项目:羽毛球比赛(团体);乒乓球比赛(团体);篮球比赛(男、女);气排球比赛(男、女);足球比赛(男、女);跳绳比赛(团体);安顺学院校园路跑比赛。
(二)教职工组(6项):100米、200米、400米、跳远、铅球(男子:7.26公斤、女子:4公斤)、8×100米混合接力。
八、运动员资格
(一)安顺学院在校师生。
(二)遵守学生守则、运动员守则和有关反兴奋剂管理规定,参加长跑项目需经学校医务室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所报项目(体检内容必须包含心电图、血压、血糖等与田径运动相关的检测)。
九、参加办法
详见各竞赛项目补充通知。
十、竞赛办法
(一)本届体育文化节各项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或全国各单项体育协会审定的各竞赛项目最新竞赛规则。
(二)各竞赛项目的竞赛办法详见各项目竞赛规程,比赛前下发(请关注QQ群信息:231034031)。
(三)运动员每次出场参加比赛,必须出示身份证,否则不得参赛。身份证遗失的运动员,由所在学院开具证明参加比赛。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单项奖
田径单项分别录取前八名。分别按9、7、6、5、4、3、2、1计入所在代表队团体总分。参赛不足8人(队)递减1名录取,参赛不足2人(队)则取消比赛;对获得各单项比赛前三名运动员颁发金、银、铜牌,获得前八名运动员颁发证书。
(二)团体奖
对获得田径、篮球、气排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前三名代表队颁发奖杯及奖品。
(三)体育文化节将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和“优秀组织奖”,同时颁发奖牌。具体评选办法详见比赛秩序册。
十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截止日期和报名办法:详见各竞赛项目补充通知
(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沈萍(15718537113),孙春利(15718533575)
十三、赛风赛纪与资格审查
(一)凡在体育文化节期间出现违反教师准则、学生守则及体育道德、赛风赛纪行为的参赛人员将被取消参赛资格,违反法律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凡对参赛运动员(队)的资格问题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需向仲裁组提交经领队签字的申诉书及所举报内容的证据。
(三)比赛中如遇争议,参赛单位领队或教练应及时向裁判长口头提出,裁判长裁决后如仍有异议,须在比赛结束30分钟内向仲裁组提出书面申诉,书面申诉必须由领队签字,最终结果由仲裁委员会作出。
十四、主要技术官员(含技术代表、比赛监督、仲裁、裁判长、裁判员等)在2025年9月5日前遴选完成并报体育学院选派。
十五、请各参赛队自备2号院旗1面。
十六、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