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第一条 为了方便同学们了解及监督团委、学生会的权益工作,为同学们提供更便捷有效的维权渠道,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权益服务承诺制度适用于团总支、学生会为同学们处理各项维权事务。
第三条 权益服务承诺制度的工作目标: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通过维护同学们权益,不断加强同学们的自主维权意识,实现合理维权,自主维权。
第一章
服务承诺制度
第一条服务承诺制度是指从收到同学们反映的问题到确定调查的对象、了解具体情况,到整理汇总成报告材料去走访相关部门及最终反馈的整个过程中所依照的制度。
第二章
服务承诺制度具体细则
第一条 权益直通车以及外国语学院院新教7楼学生科办公室。
第二条 2种维权方式:以书信方式投进书记信箱(权益直通车),或在值班时间内直接到学生科办公室反映问题。
第三条 定期收集同学们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并向学生科科长反应问题,商讨解决方案。
第四条 由于实际情况具有不可预知性,整个服务承诺制度下的工作周期以7天为基准,但具体操作时间会稍有上下浮动。
第五条 执行上述条例时受具体情况限制时,会依照实际及时做出调整,弹性处理。
第六条 每一次的走访调查都会作存档处理。
第七条 除同学们反映问题外,学生会亦会主动去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法。结果亦会定期公告。
附则
第一条 本制度由外国语学院学生会负责解释。
第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外国语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201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