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学院大学公共外语教学部教学管理条例

作者: 时间:2015-04-24 点击数:

  

一、管理范围

第一条:大学公共外语教学部为我校公共教学机构。

第二条:大学公共外语教学部负责全校公共英语、高职高专英语课程的教学组织和安排工作。同时,在大学生中开展外语竞赛活动;协助组织外语等级考试及其他外语、外事活动。

二、管理体制

第一条:大学公共外语教学部是在学校主管校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各二级学院的外语基础课的教学管理,同时在学校职能部门指导下,进行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并自主开展各种教学研讨和学术活动。

第二条:大学公共外语教学部下设大学英语教研室。外语教学部负责对教研室的教学、科研等实施日常管理。

第三条:大学公共外语教学部负责教研室实行教学目标管理。教研室主任具体负责本室教学、科研等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管理职责

第四条:大学公共外语教学部重大问题必须由教研室主任会议讨论决定。教研室主任会议由部领导、教研室主任、办公室主任组成。教研室主任会议主要研究讨论有关教学的重大问题,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大学公共外语教学部重大方案出台必须经过部教职工全体大会讨论,由全体教职工表决通过,并报学校审批。学校审批后,由外语教学部和教研室组织实施。

第六条:大学公共外语教学部负责外语教学部的教学管理工作。进行教学管理,负责审定教学实施计划;审定学科建设规划;主持教学检查和评估;批准教师学历提高和专项进修名单;审定拟录用教师名单;审定聘任教学管理人员和实验室人员;提出推荐本部副主任人选名单;聘任教研室主任;负责审定教材的选用和征订。

第七条:大学公共外语教学部教研室主任,主持本室管理工作。负责调配教师,安排教学,开展教研活动;负责提出教师学历提高和专项进修计划,并按计划提出教师学历提高和专项进修名单;负责对录用教师的选拔,并提出拟进教师名单;负责教材选用和征订工作;负责提出教师职称评定的初步意见;负责提出讲师以下教师的聘用建议;负责实施教学改革;负责对教师一般教学事故的认定;负责本室教师教学质量评估;负责对教师的考核;负责组织各类教学竞赛和评比活动。

第九条:大学公共外语教学部办公室主任负责外语教学部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本部的日常教学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本部的的文件起草和制发工作;负责对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负责对外联系和接待工作。

四、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条:大学公共外语教学部教师在充分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学校规定的教师权利的基础上,享有以下权利:

1、参与大学公共外语教学部和教研室组织的教学及教研活动的权利;

2、参与学校组织的教学竞赛、评比、评优活动的权利;

3、对大学公共外语教学部的重大问题有听政权、讨论权、建议权和表决权;

4、对大学公共外语教学部教学竞赛、评比、评优、评估过程有监督权;

5、对大学公共外语教学部教学评估结果有不同意见有申诉权和上诉权;

6、对大学公共外语教学部和教研室的教学日常经费开支有知情权;

7、对大学公共外语教学部其他教师的教学过程有监督权。

第十一条:大学公共外语教学部教师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学校规定教师义务的基础上,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服从大学公共外语教学部和教研室的教学安排,并按教学计划要求履行教师的职责;

2、参与大学公共外语教学部和教研室组织的教学和教研活动;

3、参与大学公共外语教学部重大问题的听政、讨论、建议和表决。表决通过后必须按照执行。

4、接受大学公共外语教学部和教研室的教学监督和教学评估,接受教学管理人员和其他教师的教学监督。

5、接受学生的教学监督。

 

安顺学院大学公共外语教学部

201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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