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及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09-22 点击数:

安学院办发〔2013〕27号

校内各学院、部、处、室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13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及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中秋节放假安排

2013年9月19日至9月21日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9月19日(星期四,农历中秋节)为法定节假日,9月21日(星期六)公休日,9月22日(星期日)公休调至9月20日。师生9月22日(星期日)补上9月20日(星期五)的课,行政人员9月22日(星期日)上班。

(二)国庆节放假安排

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共7天。10月8日(星期二)正常上班。师生9月29日(星期日)补上10月4日(星期五)的课,10月12日(星期六)补上10月7日(星期一)的课。 行政人员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二、相关工作安排

(一)军训团各成员单位9月19日、20日照常组织军训工作,保证军训工作顺利进行。

(二)校内各学院、部、处、室部门要准确把握各个时间段,认真安排好相关工作。要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工作,落实好领导干部带班、工作人员值班制度,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假期校园安全稳定。各部门假期值班表于9月18日(星期三)下午5时前报学院党政办行政科及学校保卫处。

(三)各校区、校各内学院要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特别是新生的假日活动安排。要明确学生专职辅导员、班主任职责,要掌握全体学生学习、生活情况特别是假期离校学生去向及联系方式,强化学生节假日期间安全和纪律要求,要教育学生节假日期间遵纪守法,在校外不得参与违法活动,自觉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对学生旅游外出要加强管理,集体活动须报经分管院领导批准,并安排教师带队,确保安全。

(四)校内各学院、部、处、室部门要切实做好节假日安全稳定工作,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等工作。保卫、后勤部门要在节假日期间认真组织全面的安全稳定检查,排查安全稳定隐患。

(五)党政办公室、车队、成人教育部、附中等部门要严格按照学院车辆管理办法做好车辆的管理和安全运行工作。未经正常审批,严禁动用办公车辆。

(六)节假日期间,全校副科级以上干部及学生专职辅导员、班主任必须保持通信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学院相关职能部门。

三、联系方式

保卫处(维稳办):2214627

西校区校门值班电话:2214624

学院党政办公室:3413582

特此通知

安顺学院办公室

2013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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