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对本支部党员进行党纪、国法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发挥党内监督作用。
二、负责检查本支部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廉政制度的情况,严明党内监督纪律,同各种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三、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对违反党纪的党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四、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帮助、教育其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勤奋学习。
五、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和遵守党纪情况。
六、完成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安顺学院外国语学院总支委员会
201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