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音教室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作者: 时间:2013-09-05 点击数:

以下行为被视为违纪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1条 带食物、饮料、零食、螺丝刀、镊子、钳子、改刀等进入机房;

第2条 在教室内有乱丢纸屑、杂物,吸烟,随地吐痰等不讲卫生的行为,经管理人员劝阻而不改者;

第3条 损坏桌椅、未经同意私自移动相关设备等不爱护公物的行为;

第4条 进行与课程无关的操作,在显示器和其他设备上乱涂乱画,影响语音教室正常使用;

第5条 大声喧哗,在教室内随意走动,干扰其他同学上课;

第6条 课程结束不及时离开;

第7条 不遵守《语音教室学生上课规定》,且不听从教师和管理人员劝阻;

第8条 对违反本规则的学生,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分,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学院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第9条 损坏语音教室内设备的,应根据情况照价赔偿。

安顺学院大学公共外语教学部

201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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